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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传播疾病对优生有何影响

2014-12-03 03:5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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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性病是通过性关系而传染的一系列疾病。性病有多种,不仅危害病人本身,也会贻害后代,下面谈谈几种常见性病对优生优育的危害。

  (1)淋病最常见的感染部位是宫颈管,尚可侵犯尿道旁腺、前庭大腺,甚至关节腔内。病情发展时,淋菌向生殖道扩散,成为不孕的常见原因。

  孕妇感染淋病并非少见,据国外报道,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0.5%~7%。淋菌易吸附于精子,随精子上行,引起各部位急性炎症改变,对母体、胎儿危害极大。孕妇的流产率也很高,有人报道占35%。若孕早期作流产手术,流产子宫内膜炎的发生率明显升高,甚至发生严重的淋菌性盆腔炎。于妊娠中、晚期发病者又容易发展为播散性淋菌感染,出现关节炎皮炎,对母体、胎儿产生不良影响。因胎膜脆性增加易发生胎膜早破,如过早发生胎膜早破则胎儿难以存活。新生儿可因分娩时接触产道或宫内感染引起淋菌性结膜炎,可见眼睑肿胀发红,渗出脓性分泌物,不经治疗可致失明。新生儿还可因密切接触患淋病的母亲而间接感染淋菌,发生急性外阴炎、阴道炎尿道炎或尿道旁腺炎。

  为预防和治疗淋病,最好是在妊娠期对孕妇作诊断和治疗,尤其在高发区或有淋病病史者,应按常规在产前检测本病,以避免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损害。

  (2)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染病,主要通过性交传染。

  梅毒对妊娠有不良影响,可引起胎儿严重危害。梅毒常致不孕,梅毒妇女不孕率比正常妇女高2~3倍。受孕后由于梅毒螺旋体进入血循环,损害并透过胎盘感染胎儿,感染时间多在妊娠4个月以后,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及先天梅毒,或出生时外观正常,以后发生症状。有人报告,如孕妇未经驱梅治疗,仅有1/6的机会分娩正常婴儿。一般认为,孕妇患梅毒的病程愈长,距受孕时间愈近,妊娠前又未经充分治疗,则胎儿受感染的机会愈大。另据报告,梅毒孕妇第一二胎常发生流产死胎,第三胎分娩先天性梅毒,第四胎分娩正常婴儿。

  ⅱ期梅毒病损消退后,常无临床症状和体征,患者进入静止的隐匿状态,仅梅毒血清阳性,易被忽略。隐性梅毒妊娠后,易发生流产死胎,胎儿存活者亦可能有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可分为早期和晚期,4岁以内发病为早期,4岁以后发病为晚期,可影响儿童的正常发育。

  据调查,患梅毒后第一年内传染给配偶的机会为92%,第二年为70%,第三年为20%,故对早期(一二期)梅毒病人经足量、正规的驱梅药物治疗后2年无复发者可结婚。晚期梅毒病人经足量驱梅治疗,如无神经或心血管梅毒时,即可结婚。女性梅毒早期如不治疗或治疗量不足,可传染给胎儿,并有传染性,复发时症状不明显,不易察觉,故更应足量正规治疗后才能结婚。经足量、正规治疗后的梅毒患者可以生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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